法制晚报消息,北京城小有名气的西便门美式炸鸡店竟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罂粟壳!今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一批非法添加的餐饮单位中,就包含了这家炸鸡店。随后,这家炸鸡店老板谢士荣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院批捕。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谢士荣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后,谢士荣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被二中院驳回。
检方指控
谢士荣炸鸡店老板鸡肉腌料中加罂粟壳
据西城检察院介绍,自2015年3月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谢士荣在经营北京谢士荣炸鸡店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润,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从安徽老家购进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日售炸鸡约100斤,纯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销售量约10吨。经计算8个月获纯利6万余元。
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整个腌制过程,看似并无问题,但调料包却被谢士荣加入了罂粟壳。
2015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谢士荣炸鸡店进行抽检后,鉴定出谢士荣炸鸡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2016年1月22日,谢士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后,谢士荣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此前供述
知道食用成瘾但认为少吃没多大影响
据谢士荣此前供述称,他从安徽老家集贸市场的流动摊贩处购买了罂粟壳。此后,每隔十天半个月他都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
“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才会换一次。而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炸鸡店的顾客明显比原来多,还出现了很多老顾客,销售形势大好。”谢士荣表示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会成瘾,但他认为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谢士荣称,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
终审判决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谢士荣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
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谢士荣不服上诉。他说他不知道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也不知道何时将罂粟壳作为调料使用,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他的辩护人认为,谢士荣没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观故意,他添加罂粟壳的时间跨度短、数量微、获利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后积极整改,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且对人体有害,仍将其作为调料腌制鸡肉、制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检验鉴定结果佐证,故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谢士荣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并作为调料使用,说明其主观恶性大。
综上,二中院驳回谢士荣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阅读:四川一老农为泡药酒非法种植千余株罂粟获刑
老农王某某明知非法种植罂粟属犯罪行为,还是抱侥幸心态,在自家花生地里种了1242株以泡制药酒。记者11日从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22日晚上,游仙区小枧派出所接村民举报,称小枧沟镇八龙村村民陈某种植了一片大家从未见过的植物,这些植物开的花很漂亮,对照网上的图片,很像是罂粟花。
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民警连夜赶往群众举报地点,果然是一片长势茂盛的罂粟苗,一共是270株。据非法种植罂粟的陈某交代,种子是从朋友王某某那里要来的,王某某说是“黄金菜”,果实能治病,所以就种了,但之前不知是国家禁止种植的罂粟。
由于陈某的种植数目尚不构成犯罪,民警全部铲除并对陈某严厉教育。据陈某说,朋友王某某也种植了罂粟,而且数量巨大。
4月23日下午,派出所民警来到位于沉抗镇的王某某家。今年59岁的王某某供述,2015年7月的一天,身患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他在一江湖游医的地摊边逗留时,听信罂粟壳泡酒能止痛,在明知国家禁止种植罂粟,非法种植属于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怀着侥幸的心理,冒险在游医手上购买了罂粟果种子。同年8月,王某某将罂粟果种子播撒在自家房屋侧面的花生地里。自以为无人知道的王某某没有想到,他会因陈某非法种植,牵扯案发。民警在王某某的花生地里铲除已经零星含苞开花的1242株罂粟。由于王某某种植罂粟多达1242株,已经涉嫌触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安机关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
今年7月7日,游仙区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介绍,罂粟长期食用容易成瘾,慢性中毒,会危害身体健康,严重的还会因呼吸困难发生生命危险。因此,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了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
相关阅读:扬州商贩为增加盐水鹅销量 添罂粟秆枝
7月13日,扬州开发区法院公布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因在熟食加工中添加了罂粟秆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为让自家盐水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被告人凡某动起了歪心思。从今年3月开始,他在自家车库作坊内加工制作盐水鹅、调制卤汁的过程中添加了罂粟秆枝。在明知罂粟秆枝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长达2个月。
延伸阅读:“万能调料”罂粟壳! 盘点近期食品中掺罂粟壳事件
这两日宝鸡著名面皮店“小孟华擀面皮”火了,许多熟知小孟华的网友表示:他家的面皮太好吃了!几乎每天都要吃。但这次它火的原因并非好吃的火爆,而是因为被检测出其面皮调料中使用了罂粟壳!怪不得这么好吃,敢情里面使用了这玩意儿,众网友不淡定了:吃了这么多年的小孟华,都不知吸了多少毒了!商家简直缺德无良啊,还能不能好好吃面皮了!然而,食品中掺毒已非首次,光近几月陕西就发现了好几起,而全国类似案件更是不胜枚举。这个罂粟壳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民众该如何鉴别加了罂粟壳的食物呢?
陕西境内的“中毒”事件
吃了一碗擀面皮 吴起男子尿检呈阳性被行拘15天
9月18日,吴起县周湾镇徐台则村村民刘居有走出了延安市二庄科看守所,过去15天,他因尿检阳性、吸毒被处行政拘留关押在这里。
“我根本就没有吸毒,从没碰过那东西,五谷城派出所民警打得我胡说的。”刘居有说,事发前几小时他吃过一碗擀面皮,怀疑问题出在那里。而五谷城派出所所长对于刑讯逼供予以否认。
刘居有的家人后来报了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介入调查,这家擀面皮店老板承认在面皮里掺杂了“毒品原植物粉末”,随后,该面皮店老板张某被行政拘留10天。
神木羊杂店汤里加罂粟壳 食客吃完羊杂“被吸毒”
吃了一碗羊杂碎后竟被公安机关检测出尿检呈阳性。事后,郁闷的王先生将羊杂碎店举报,民警在店内当场发现145克罂粟壳。10月11日,神木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将该店店主夫妇抓获。
没吸毒却查出尿检呈阳性
9月11日,神木县的王先生在神木县麟州广场附近一家店吃完羊杂碎后,和朋友来到县城某处麻将馆观看他人打麻将,此时正好遇到神木县钟楼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包括王先生在内的3人被带回派出所并做了尿检。“我当时觉得没什么,自己没吸过毒所以问心无愧,就很自然地配合民警的工作。”然而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的毒品尿检却是阳性。
“直到我看到新闻报道了吴起县有人因吃凉皮被误会吸毒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事可能和吃羊杂碎有关。”王先生说,为证实这一想法,他于9月28日再次来到麟州广场附近的这家羊杂碎店,在吃了一碗羊杂碎后,他用随身携带的测试工具进行了尿检,结果又是阳性,于是他立即向公安局报警。
7月起至今已使用70多克
华商报报道了民警在神木一羊杂碎店中发现145克罂粟壳,经检验该店羊杂碎汤中吗啡含量严重超标一事。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店老板使用的罂粟壳为早年间自家种植的;从7月份使用到现在,总共已使用70多克。
办案民警调查得知,羊杂碎店老板白某夫妻称,他们使用的罂粟壳是早年间白某的父亲在家里种植的,其父亲去世后就一直放在家中,今年7月才开始加在羊杂碎汤里。
神木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队长郭建军介绍,从7月份到现在,白某夫妻总共使用了约70多克罂粟壳。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宝鸡著名小吃小孟华面皮调料掺有罂粟壳 食药部门立案调查
近日,有媒体记者在试吃宝鸡小孟华擀面皮后,尿检结果也呈阳性,检测机构在小孟华面皮的配料中检出含有吗啡成分。今天(10月15日)下午,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责成辖区管理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对涉及的小孟华面皮1个加工点,3个经营门店全部停止了经营活动。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通报中说,9月26日,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渭滨分局调查位于新民路的小孟华面皮宝鸡总店涉嫌在面皮调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过程中,抽取该店及加工点的辣椒面、鸡肉粉末香精、调料水、复合调味粉、油泼辣子共5种样品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10月14日,检测机构出具了检验报告,从小孟华面皮店宝鸡总店及加工点抽取的复合调味粉、油泼辣子中检出罂粟壳成分。
作为宝鸡的知名特色小吃,小孟华面皮食客众多。小孟华面皮调料中检出罂粟壳成分的事件发生后,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10月14日,责成渭滨区、金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小孟华面皮店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小孟华面皮调料不合格的原因,深挖购进、使用非食用物质的数量及渠道,追根索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全国“中毒”事件
米粉里掺罂粟壳粉 店主“卖粉的”都被判刑
2012年4月,长沙县星沙一米粉店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案开庭审理,店主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贩卖罂粟壳粉的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0年12月,范某开了一家米粉店,名为“美味米粉”店。起初米粉店生意一直不怎么样,一个偶然的机会,范某从同行口中了解到用罂粟壳粉来熬汤,味道会特别鲜美。范某就从一个调料香料干货批发部的老板彭某手中购买了一斤罂粟壳粉。
有了罂粟壳粉的帮忙,“美味米粉”汤头鲜美,米粉店的生意日渐红火了起来,许多顾客常与同事结伴而来,早上的用餐人数从一天30多人增至最多100多人。范某先后3次从批发部购进了6斤罂粟粉。红火的生意持续了一年。
2011年12月,即将被征召入伍的新兵王某到长沙县公安局进行体检,体检前在“美味米粉”店吃了顿早餐。随后的体检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尿样检测呈阳性。“我从来不吸毒,这是怎么回事?”王某很纳闷,左思右想,怀疑起早上吃过的米粉。为了谨慎起见,陪同王某一起吃早餐的朋友也进行了尿样检测,结果显示同样呈阳性。王某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抽取“美味米粉”店的骨头汤进行检测后,发现吗啡类毒品筛选的结果呈阳性。随后,范某、彭某被逮捕。
温州卤猪蹄的“秘方”竟是添加了罂粟壳 老板被问责受审
浙江省温州市区一家熟食店生意火爆,因卤猪蹄味美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老板卤猪蹄的“秘方”竟然是在卤汁里面添加了罂粟壳。
10月11日上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熟食店老板熊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36岁的熊某是一名单身母亲,来自重庆市,土家族,小学文化,在温州市区经营熟食店,靠着小店的收入养育3个孩子。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7月12日,熊某在其经营的熟食店内,将罂粟壳添加到卤汁内卤制猪蹄,并在随后的三天内将这些猪蹄出售给市民。
7月15日,熊某再次用添加罂粟壳的卤汁卤制了一批羊蹄,放于店内销售时被鹿城区工商局查获,店内的混合卤制猪蹄、卤汁一桶、罂粟壳疑似物一袋也被当场查获扣押。
当天上午9:30,熊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鉴定,罂粟壳疑似物中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及那可汀成分,卤水、猪蹄、羊蹄中均检出吗啡及可待因成分。
火锅店主为招揽生意在锅底加“罂粟壳”
为招揽更多的顾客到自家火锅店就餐,竟私自在火锅底料中添加所谓的“秘方”,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一火锅店老板王某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禁止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王某10多年前到泰州开了一间特色火锅店。随着同行的不断加入,竞争加剧,王某倍感压力。2012年5月,王某在旁人的“点拨”下,从其堂妹(已死亡)处获得罂粟壳磨成的“麻子粉”500克左右,并作为配料掺入火锅中给顾客食用。很快,火锅店生意好转,王某喜不自禁。2013年3月5日,经人举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王某火锅店当场查获部分火锅调料。经检验,该调料中含有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罂粟碱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罂粟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毒品,但长期食用会令人成瘾。国家2009年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就有罂粟壳。
烧烤店添加罂粟壳揽回头客
为招揽回头客,利欲熏心的饭店老板将具有超强提味和增香功能的罂粟壳熬制成油后,添加到食物中进行销售。日前,使用罂粟壳制作菜肴的烧烤店老板邱某被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综合中国新闻网、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文汇报)
“罂粟壳”还要缠绕餐盘到何时?
凉皮,还能不能吃?尤其是,记者在宝鸡吃过在当地赫赫有名的“小孟华”凉皮后,3人尿检呈阳性的结果,想必会让爱吃凉皮的人们心里很是七上八下。
这样一个结果,当然不能否定凉皮市场的整体局面,但是,“一只老鼠害了一锅汤”的局面,却也让人无比腻歪。“小孟华”被初步检测出含有吗啡成分,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说明,坊间传闻已久的,个别不法商人,在餐饮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等物品,并不仅仅是传说。
宝鸡“小孟华”凉皮店员工爆料“配料都是老板一人制作,从来秘不示人”,宝鸡警方也根据员工反映检查了存放的配料。可以说,凉皮店员工的这种举报,某种意义上,正是公众的困惑和不安所在——人们确实想知道,凉皮配料究竟都是些啥?那些传说中的不该有的原料到底有没有?那些非法添加的东西,究竟源自何方?为什么罂粟壳这种被严厉管制的非法添加物,可以堂而皇之地流入到人们的餐盘中?
尽管记者试吃的结果,有某种偶然性,但是,试吃“吃出问题”的结果,也在提醒着监管部门,不能再这样放纵罂粟壳这样的东西了。在未来的日子里,有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一则要彻底斩断罂粟壳的流通渠道,让其丧失流通的可能;二则要不定期对餐饮行业进行抽检,最大程度地杜绝餐饮行业为非作歹的可能。第三,需要依照法律,严厉惩处一切敢于作奸犯科者。据华商报
如何识别加罂粟壳食品?
初次吃加了罂粟壳的火锅和卤制品后,一般有心跳加快、脸微红、口感舒服、不易入睡等感觉。需要留下不少于50毫升的火锅汤送到当地的毒品检测机构或公安局的刑事技术化验室进行成分分析。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一定的毒害作用。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有时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据西安晚报
误食食品涉毒被罚缺乏执法严谨性
陕西省延安吴起县周湾镇一村民刘某吃擀面皮后,因尿检呈阳性,被当地警方以吸毒为由拘留15天。面皮店老板也因给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被拘留10天。(9月23日《西安晚报》)
当地警方对这位村民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而依据的事实为“尿检3次都是阳性”。这实际上是将“尿检呈阳性”和“吸食毒品”等同到一起。这种“约等于”的执法实践虽然也许是执法手段有限现状下的无奈之举,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仅通过尿检就认定吸毒并不科学。首先,影响试纸检测结果的因素较多,比如一些常用药品就含有相关成分,服用之后,也将“尿检呈阳性”。此外,也可能有人因误食有“毒”食品而身陷涉毒违法。
执法机关认定违法行为须严格遵循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违法者既要有客观上的违法事实,更要有故意或者严重过失的主观状态。尤其是在用并不精确的模糊推定认定事实时,执法机关更应该排除其他合理怀疑。
当刘某自称从未吸毒,尿检却呈阳性,执法机关并未赋予其充分的陈述权、申辩权,更没有全面调查案情,这本身就存在程序瑕疵。而当村民家属多次来到这家面皮店吃了擀面皮,尿检都呈阳性,这就构成了充足的合理怀疑。当地执法机关理应及时展开纠错程序,在没有足够的其他证据证明村民有吸毒事实时,更应撤销处罚,并依法进行国家赔偿。
另一方面,当地警方对于面皮店老板的违法追究也略显轻微,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须指出,此处的“吸食毒品”与之前所说“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有着区别,强调的是欺骗他人吸食了毒品的客观状态,与他人是否知道自己吸食了毒品无关。
罂粟壳属国家控制的麻醉药品,含有吗啡等毒品成份,被人食用后能成瘾癖,损害健康,属于毒品。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招揽回头客,而这不仅构成行政处罚,还将涉嫌刑事犯罪,这实际有着一些司法先例。刑法规定,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面皮店老板在向不特定顾客提供的食品中添加毒品,其严重违法损害显而易见,这就很可能构成相关犯罪。
可见,就本事件而言,当地执法机关不仅需要还无辜食客以清白,还需要依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更需要顺藤摸瓜查清楚毒品的上游提供者,并绳之以法。让无辜者得到法律上的正义,更让那些真正违法犯罪的人难逃法网,才是法律实施者的应有之义。舒锐(据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