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是权利还是义务?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39健康网社区 进入论坛 2008-06-17 10:25
关上灯,瑞玲整个人放松下来,忙碌的一天结束了,她只希望赶快睡着,进入恬静的梦乡,可是,身旁的丈夫,很不安分地一直在她身上游移、探索。
“今天我好累 ! ”自从怀孕后,瑞玲对房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初期许是害喜的缘故,可是,现在已经 5 个月了,照理说应该是性爱的“黄金时期”,然而她的“性”趣却依然故我,一点也没有增加。
“可是,我好难过 ! ”致远是很体贴的丈夫,妻子怀孕前,他就很少勉强她,有时甚至自行解决,不好意思吵醒睡梦中的太太…… >>>女人最害怕的四个性问题
“我真的很难过呀 ! ”致远像个孩子似地耍赖,不知是真的需要,还是苦肉计:瑞玲好为难,今天她真的很想休息,可是拒绝丈夫又于心不忍。
夫妻做爱是义务还是权利?
“到底,夫妻做爱是义务还是权利?”瑞玲心中忽然浮起这个问号。夫妻双方做爱的频率“要求”不一致,应该怎么办呢 ? 如果夫妻之间有行房的“义务”,那么相对地就是有要求做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有“拒绝”做爱的“权利”咯?夫妻做爱不是义务。如果做爱只是义务,那么夫妻做爱就容易流于“例行公事”了。
某医学院一位姓 文的 医师指出,婚内性生活趋于平淡,可说是人类行为的常态。面临这种趋势,许多夫妻会采取某些相应行为,以增加性趣。 文 医师认为,如果因“平淡化”意味着婚内性生活的不协调,则属异常的质变;此时夫妻双方若不能坦然面对问题,互相沟通与调适,则平淡化的现象将可能成为婚变的警号。
“婚内性生活不协调,如果因 " 平淡化 " 所引起,则设法培养婚内生活情趣。学习推陈出新的性爱艺术,例如换一套性感睡衣,偶尔到外面过夜或者尝试一下小别胜新婚。现代人为了 " 拯救 " 平淡的性生活,各有各的办法。” 文 医师说。
然而对于不是忧虑性生活“平淡化”,却是受不了“高潮迭起”做爱“频繁化”的一方,是否有拒绝的权利呢 ? 夫妻双方对行房“频率”需求不同,实在不能归咎与怪责配偶的不是。如果妻子有拒绝做爱的权利,相对地丈夫也有“要求”的权利。
我们常说,男人在沟通中注意一句话直接的意涵,女人则倾向于聆听言语外的指涉;但是从恋爱的开始,我们向来有一种想法:女人说“不”,就是“要”。如果男女双方对“要”与“不要”的争议,当真只是认知上的误解,那么只要“解释”清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要是夫妻之间对“做爱”的频率要求,实在南辕北辙,那么难题的化解就比较费周章了…… >>>女人喜欢性爱更喜欢调情
拒绝他?实在不忍心。答应他 ? 又委屈自己。相对于“被要求者”,其实“主动者”也有难题。
勉强她?不忍心。
不勉强?却也委屈自己。
心理分析宗师弗洛伊德曾经喟叹,不知道女人到底要什么 ? 然而不只是女人,两性之间应该深刻地“互相”了解,我们真的必须知道,男人到底要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