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贞操观调查报告
在笔者列举的可以原谅的原因中,按照选择可以原谅的人比例的多少,可以在男生中排序如下:最能够得到原谅的是“被强奸”;其次是“爱过那男,现已不爱”;第三是“受骗”和被拐卖;第四是“被迫卖淫”;第五是“一时冲动无爱可言”;最后是“现在仍爱那男”。
这里面,隐含着男性世界的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呢?按照人之常情来说,应该是女性自己责任最小的事情,男人就最能够原谅。这表现为“被强奸”最受到宽容,其他三个“被”也受到相当的宽容。这就说明现在大比例的男人还是讲理的,已经能够区别“失贞”的不同原因了。
按照这个逻辑反过来看,那么越是出于女性自己的主观意愿的事情,男人就应该越不能宽容才对,可是我们却可以发现两个不合这一逻辑之处:首先,“爱过那男,现已不爱”这样一种几乎是完全出于女性当初的主观意愿的事情,却也受到了男人的第二位广泛的原谅…… >>>首次性行为不宜晚于23岁
其次,“一时冲动,无爱可言”这样的事情,应该说女性的意愿责任并不大,只是生理需求而已(男人应该更懂和最懂);可是男人却第二位普遍觉得不肯宽容。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时下的男大学生的第一套逻辑是:既要讲理(女性无责任就无妨);也要尊重现实,因为宽容“爱过那男,现已不爱的”就意味着:现在的男性已不再幻想控制女性的情感活动了;或者说,要“处女还有可能”,要“初恋”则已经不太现实了。
第二套逻辑是:女人只能有爱,却不能有性;哪怕是“一时冲动”也绝对不行;而且恰恰是因为“无爱可言”,才更加不能容忍。也就是说,即使是那些能够宽容女性以前的爱情的男人,也绝不能容许女性曾拥有男人那样的、可能超越爱情的、生理上的性需求。这才是最根本最深刻的“双重性道德标准”。
[环球健康热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