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的进步,让不少“有心无力”的夫妻实现生育的权利,却也让生孩子这种私事能“假手于人”
——其中既有经济利益驱使下的伦理越位,也有法规不健全留下的巨大漏洞
“就算被曝光了,也无所谓!最多让‘志愿者’换个地方住罢了,我们是‘灰色地带’!”广州“X爱”代孕集团“老总”谭小姐和丈夫林先生开车 带记者去看“代孕妈妈”的居住地,“警察管不了,最多就是防着居委会,没啥好怕的!”11月14日,当羊城晚报记者按“代孕广告”短信找到谭小姐时,她十 分热情,卖力推销。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医师唐立新介绍,对广东省2000年的结婚人群调查发现,不孕率达14.7%。其中,因女性因素导致的不孕症占50%,男性因素占30%,剩下20%与双方有关。也就是说,每10对夫妻中,就有一对是潜在的“代孕客户”。
“市场”的需求,微妙催生了一股越来越汹涌的暗流——代孕,这种法律从未允许、但也没有明令禁止,同时备受伦理非议的行为,正越来越“半公开化”。
推销
“七八年接待两三千客户”
“×爱代孕集团助圆您的孩子梦!专业试管代孕,供卵,基因筛选等高端生殖服务。六年诚信品牌!电话 1814483××××,QQ:183×××××××”……当记者看到这条显然是群发的代孕信息后,非常惊讶:难道“代孕”已经如此“普及”?
事实确实如此。在新浪微博,输入“代孕”等关键词,一下子蹦出6000多条信息,其中约一半是真实的代孕广告。
在QQ上,输入“代孕”二字,也马上蹦出500多个用户名,所在地显示为广东的就有300多个。其中大半注明提供代孕服务,1/3为招聘代孕妈妈,还有少量求代孕者。
准备好对方要求的身份证、结婚证后,记者首先约见发来短信息的谭小姐。途中,谭小姐来电要求更改见面地点。很快,谭小姐出现了。她穿着套装短裙,化妆盘头,像个美容顾问。掏出一个文件夹后,她熟稔地要了杯果汁,开始“谈业务”。
记者出示相关证件,在昏暗的灯光下,谭小姐并没有认真检视,而是更侧重于观察记者的衣着以及随身饰品,随即开始热情推销起来:“我们公司已经做了七八年了,总共做了两三千个客户,成功率达70%,尽可以放心!”
为展示“实力”,她打开手机相册,照片上是她抱着一个男婴:“这个孩子是上个月出生的,客户刚刚接走,你看,多健康!父母高兴得不得了!”
接着,又打开手机短信:“这条短信息是浙江一个客户发来的,她明天从杭州飞过来,我会去接机,然后谈捐卵、代孕细节,应该很快就能签约了。”
正在说着,一个电话打进来,谭小姐不无得意地说:“太忙了,今天下午就有两个客户,我公司里有六七个人,光助手就有好几个,但很多业务还是要亲自跟进。”
谭小姐甚至把老客户的协议书也展示一番,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一应俱全——“这个客户的协议还没拿回去,2012年1月签的,要求生3个,一共 165万元,3个小孩今年才生完,大的有8个月,小的也就3个月。她46岁,需要捐卵。你如果担心隐私泄露,可以在全部完成后,把协议拿回去。”
谭小姐以前在武汉为一家代孕公司打工,2008年自立门户,但2009年,原公司被媒体曝光,而她依赖完成手术的武汉两家医院也被“暴露” 了,不得不“转战”广东。“广州计生方面监管比较严,原来是在珠海做手术,但成功率比较低,比不上广州医院的技术。所以现在在广州的医院做手术,等孕妇情 况稳定后、再回到珠海去生。”
谭小姐的丈夫林先生还告诉记者,公司曾经在2009年被广州媒体曝光,“也就是挪挪地方,那几天低调一点就可以了。哪条法律能判我们的刑?”
承诺
“‘包生套餐’57万元”
记者告诉谭小姐,夫妻都有生育能力,只是不愿意辛苦自己十月怀胎,所以寻求代孕。谭小姐马上回应:“那更没问题!你们应该很快会顺利有孩子的。”
谭小姐自称客户来自全国各地,其中广东、浙江的最多,“这两个省的人有钱、做生意的多,普遍喜欢多生、喜欢要男孩”。代孕客户分几种:一是 夫妻有生育障碍,无法顺利怀孕,其中部分还要另买卵子;二是女方年龄较大、无法生育;三是夫妻是公职人员或国有单位人员,担心超生失去工作;四是男同性恋 者,寻求购卵代孕。
多少钱才能完成代孕?谭小姐爽快地从文件夹里拿出两套协议,让记者拿回家去和老公“慢慢商量”。“既然你们两身体情况都很好,估计卵子、精子质量也不差,索性买个57万元的‘零风险’套餐,包生!”
所谓“零风险”,是指在供卵方基础卵泡多于8个、在生殖中心做成的胚胎多于6枚,供精方精子活力综合不低于5%的前提下,保证在两年内至少 有一名健康婴儿出生。按照协议,签约时客户要支付10万元,在婴儿交接前,客户需要陆续支付47万元,最后一笔10万元在交接婴儿时付清。而另外两种套 餐,最便宜的也要38万元,在婴儿交接前,客户需支付32万元。
“技术过关吗,手术在哪里操作,能在大医院做吗?”记者追问。
“国家对试管婴儿管得比较严,所以我们都是另外找医生做的。我们公司有两家医院做,都是挂靠在其他医院的,正式医院的医生不敢做的,发现了要被吊销执照。但是你放心,操作的医生技术都很成熟,都是大医院出来的医生。”
对于整个流程,谭小姐轻描淡写:“夫妻前期做一些检查,没什么问题的话,就开始和‘志愿者’(即“代孕妈妈”)一起调整生理周期,然后在第 二个月打促排卵针,大概要每天打、连续12天左右,然后休息一天取卵,整个过程半个小时就完成。其他的事情就由我们来包办:3天之后移植到志愿者子宫,大 概12至15天后就能知道是否怀孕,因为首次试管的成功率只有60%-70%,所以如果不是零风险套餐,试管不成功还要加钱重新做。成功怀上之后,你们就 安心等着抱孩子!”
“这些协议都是见不得光的,怎么保证严格遵守?”记者问。“绝对可以放心,我在全国做广告,底下还有很多人帮我做业务,全是靠诚信做 事,1/3的客户都是熟人介绍过来的,何苦因为你一个人砸了招牌?”谭小姐说,而且“客户可以全程监督,比如分期付款时就能看到‘志愿者’,还能拿到孕期 检查结果。”
“是在大医院生产吗?怎么保证孩子就是我的?”记者再问。“我们都是在大型医院里产检、生产,类似妇儿保健院这样的。广州管得严一点,不过 你放心,现在医疗技术很好。珠海、武汉那边我们也有据点,那里管得松,可以在市妇幼、省妇幼这种当地最大的医院里生!交接之前你可以做DNA检测啊,是你 的才收!”
“57万元套餐如果不成功,一期支付的10万元也可以退吗?”记者仍不放心,“可以全退!”谭小姐回答得很爽快。记者再次核实:“假如10 万元支付后,‘志愿者’一直怀不上怎么办?”谭小姐这才尴尬地笑了两声:“我当然是希望做成功的,因为这10万元还不够我的成本,交给医院(包括试管婴 儿、胚胎培养、移植入代孕者体内等)的手术费就要七八万元,还有养志愿者的报酬……如果你取卵两次都不成功,我至少要亏掉30多万元……所以我们一定是想 成功的,一次不成,不是还有胚胎吗?再做啊。”
见记者有顾虑,谭小姐还主动出示了她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签约时会把我的证件号码都提供给你。”
探营
小区里的“月子中心”
记者要求实地了解“志愿者”的情况,谭小姐拨通了丈夫林先生的手机:“下一个客户还等着,让他带你去看。不过大部分孕妇在珠海,大概有30多个;武汉那边也有20多个,我姐姐在管。”
一辆小车停在路边,林先生成为记者此行的第二位“导游”。“她们都住在高档小区里,环境很好,有专人照顾。”林先生边开车边介绍。
“是不是广州的所有‘志愿者’都住在一起?”记者问。“会分开住,减少(被发现的)风险嘛。现在广州管得比较严,我们一般是怀上一两个月就 迁去珠海待产、生孩子,因为那边管得比较松,我们在市妇幼医院有熟人,不查准生证,直接生。所以今天你看到的‘志愿者’,即使怀上了也还看不出大肚子。”
当记者表示代孕费用太高、希望能“打折”时,林先生开始“诉苦”:“现在这一行竞争激烈,很多费用你还不了解。如果是全包套餐,顺利的话, 我们做成一个净赚七八万元是没有问题,但如果不太顺利,很可能就要亏钱。委托套餐的话,一个也就赚5万元左右。我们一年做的客户也就是六七十个而已。”很 明显,林先生的说法和谭小姐的“广告”差距颇大。
林先生强调,给“志愿者”的费用占了利润的“大头”——每人要支付14-18万元“代孕费”。“现在是客户多、‘志愿者’少!”而这些“志 愿者”,大多数是他们从贵州农村招募而来,少数通过网上招聘,“我们这里曾经有一对广西姐妹,先后各做过3次,很厉害,每人挣了几十万元!”
对于“志愿者”的挑选,一般会找已婚生育过、25岁以上34岁以下的女性,“没生过孩子的不知道她是不是好生养,流产了我们要亏钱;年龄太小的不好伺候,肚子大了就喜欢恃宠生娇耍脾气,但年龄太大也不行,怀孕能力下降了。”
“会不会有‘志愿者’怀胎十月产生感情,不愿意让出孩子的呢?”记者问。“不可能!小孩和‘志愿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就算打官司她也赢不了。而且她们都是从农村来的,不懂那些。此外,我们会先扣住一半钱,客户把小孩接走之后才结清款项。”
20多分钟后,林先生驾车抵达广州沙太路某大型小区。记者看了看手机定位,实际行车距离只有2公里多。林先生专门兜了不少路。
“房租都要4000多元!我们对‘志愿者’很好的!”林先生一边说,一边打电话让屋里的人开门,神情有点紧张。走进位于一楼的一个套间,客厅里几乎没有陈设,只有厨房飘来饭菜香味,一个保姆模样的女人正在忙碌。
“随便看!”林先生招呼记者走进内屋,只见三间卧室里,都有一张大床,床上各躺着两个穿着睡衣、头发散乱的女人,旁边散乱堆放着她们的个人物品。
“两个已经怀上了,另外四个还在等。你要是要做,可以挑合眼缘的‘志愿者’。现在的环境简陋些,珠海、武汉那边的‘志愿者’都是一人一间 房、配一个保姆,有的甚至是一人住一套房!”林先生转身低声告诉记者,“不过你们少和她们单线联络,小心被她们抓住把柄,将来牵扯不清。要想给孕妇补充营 养,你可以把补品邮寄到公司,我们来转交。”
法规
真拿“代孕”没办法?
代孕,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而妇女实施代孕的前提,就是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精子与卵子在人体外结合,必须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我国对上述技术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但这只能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律师金宏接受采访时表示,“代孕公司”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我国尚缺乏直接、明确禁止代孕行为的相关法律。这就是代孕能够半公开存在的法律原因。
究竟有没有其他法规可以约束这种行为?金宏表示:还是有的。首先,原卫生部2001年颁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机 构和医务人员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其次,对于代孕妈妈和代孕妈妈的委托人,都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约束。代孕妈妈怀的孩子,首先,可能是非婚生子女;其次, 也可能是婚内超生子女。对于代孕妈妈的委托人也同样存在违反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可能。
另外,对于代孕公司,这项“业务”显然是不可能被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实际上就是“超范围经营”,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但遗憾的是,至今未听说有此先例。
此外,代孕中介、代孕妈妈的委托人和代孕妈妈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公序良俗原则的规定,是无效合同。
关于代孕生产的孩子,金宏认为,在我国,商业行为中绝对不允许把新生儿作为交易标的物。买卖新生儿,其实就是贩卖人口,负有刑事责任。但是 代孕行为又不同于单纯的贩卖人口,因为精子与卵子的来源——往往正是委托人提供的。“这就很纠结了,因为通过DNA鉴定可以判断——孩子确实是代孕委托人 的……”
“志愿者”
小尚长得很甜美,皮肤光泽粉中带亮,她扎着马尾辫,在广州初冬微凉天气里,只穿着件薄睡衣。
“姑娘多大了?”虽然林先生说这里的“志愿者”基本都已婚已育,但看到小尚时,记者还是忍不住叫了声“姑娘”——她看起来太稚嫩了。
“25!”小尚很大方。“哪里人啊?”“贵州,我们这里好多都是老乡。”
“你这是……已经……?”记者有些不好意思直接发问。小尚大方得很:“刚刚又怀上了,10多天了,再过几天就去珠海那边住!”
“你那么年轻,有自己的孩子了?”“有咧,一个男孩,都5岁多了!”
“她和她姐姐都是‘志愿者’,她这次是第二次代孕了,去年才来过一次,好生养!”林先生说。
“那就是第三胎喽?”记者问。“对,都是顺产。”小尚告诉记者,她去年生了个男孩,7斤左右。“生完就没见面了,也没想过要见。我看自己恢复得蛮好的,便又来。”
“在这边住的、吃的怎样?”“在广州是两人一间房,到珠海那边是一人一间,吃得挺好的。你相信林先生啦!他们照顾我们很好。我们一般就在房间里看看电视,也不上网,等稳定了,偶尔出门散散步。在珠海我们也是分开住的。”
离开“志愿者”的居所,林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她们的家境一般都不好,但另一方面,这种“工作”比打工要轻松得多:“她们赚得比白领还多,都喜欢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