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Vu1S health.huanqiu.comarticle辽宁明年80%以上医院开设老人就医绿色通道/e3pmt7dq2/e3pmt904n5月13日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辽宁省实现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融合,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意见》要求,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 床位数在100张至200张的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记者朱勤)1463358420000责编:沙琼辽宁日报146335842000011[]{"email":"shaqiong@huanqiu.com","name":"沙琼"}
5月13日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省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辽宁省实现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融合,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到2020年,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意见》要求,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 床位数在100张至200张的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记者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