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6sst作者:戴幼卿,付垚health.huanqiu.comarticle“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劝阻者无责/e3pmt7dq2/e3pmt904n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监控视频还原事发场景(视频截图)二审判决书2017年5月,河南郑州的杨帆因在小区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双方发生争论,争执后数分钟老人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老人家属随后将杨帆告上法庭。去年9月此案一审在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判定杨帆没有过错,但根据损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23日,此案二审宣判。23日,“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公开宣判。二审撤销原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劝阻吸烟者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在一审判决中要求被告人向死亡老人家属补偿的1.5万元。劝阻者无过错无需担责赔偿2017年5月,河南郑州的杨帆因在小区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双方发生争论,争执后数分钟老人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事发不久,死者家属便将杨帆告上了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医疗费共计40余万。此案一审判定杨帆没有过错,但根据损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需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死者家属不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去年11月,此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但未当庭宣判。23日上午9点,此案二审再次开庭,法院应被告要求,从事发时接受老人家属报警的文化路派出所调取了6份笔录,双方再次围绕杨帆的劝阻是否与老人发病去世有因果关系展开庭辩。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的“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补偿原告15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予以依法纠正。本案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书中写明,杨帆的劝阻未超出必要限度,属正当劝阻行为,且在劝阻过程中保持理性、平和,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杨帆的劝阻本身不会造成老人的死亡结果,老人自身患有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虽然两者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但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解释改判原因一审适用法律错误23日上午,郑州中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对此案的判决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说明。微博中称,此案二审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而本案中杨帆劝阻吸烟行为与老人死亡结果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杨帆对老人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其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予以纠正。劝阻者愿捐赠一万元老人家属称不会接受23日上午,参加了二审庭审的杨帆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同时他表示,虽然一审对老人家属的1.5万补偿被撤销,但他还会履行此前的承诺,出于人道主义,向老人家属捐赠1万元。杨帆代理律师单艳伟表示,在二审判决后,已经将1万元交给法院,希望由法院代为转交给原告方,但并不知道对方是否收到。单艳伟律师表示,二审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但也有意料之外,“上诉的是原告,我们没有上诉,我开始时认为维持原判可能性比较大。”他说,随着公众对本案的关注,作为证据的监控视频已被公开,这些证据都能支持法院的最终判决,“这可能也是法院最终取消了一审1.5万元赔偿的依据。”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死者的女婿徐先生。徐先生表示,当天上午的二审开庭,家里人都没有出席,只有代理律师出席。“目前我们一家对二审的判决结果已有心理准备,但最近实在不想说这件事了,至于以后是否再上诉,还需要家里人再商量。”他说,“岳父平时为人热心,和小区的邻居、保安关系都挺好的,他在电梯里抽烟确实不对,但是劝阻一个69岁的老人,还是需要讲究方式啊。”徐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岳父去世后,家里人由于不愿触景伤情,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小区。此事受到关注后,舆论也给家里人带来了挺大的压力。徐先生称,对于杨帆的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他们并不会接受。控烟专家点赞改判引导社会公平正义此案二审判决一出,就获得了许多控烟专家的“点赞”,认为此案改判具有引导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判断、社会道德品质风向标式的意义。23日下午,中国控烟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中国控烟协会专家“一致称赞郑州中院对‘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决”。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杨帆劝阻、制止老人在电梯中吸烟,是在行使作为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终审时法院有错必纠,做到合法合理的修正,这让人们今后面对违法吸烟行为时重新拾起劝阻的勇气。”著名心血管病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表示,吸烟者戒烟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减少和预防心血管疾、肺癌等疾病最重要的手段。吸烟者有吸烟的自由,但不能侵犯他人的健康权益。杨帆劝阻吸烟既是为吸烟者自身健康着想,也是维护公众不受二手烟危害的社会担当。本组文/本报记者戴幼卿付垚供图/郑州中院官微对话杨帆:公共场所有人吸烟我还会提醒从去年5月事发到11月二审初次开庭,此案受到了广泛关注,杨帆的生活也悄悄发生着一些变化。去年11月下旬,他还接受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邀请,参加了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第十八届全国控烟学术研讨会。二审过后杨帆表示,法律还是公平公正的,以后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合吸烟,该提醒还是要提醒。北青报:对于二审的判决,您怎么看?杨帆:法院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我对这个判决结果也比较满意。我当时劝阻老人吸烟,也没有言语攻击或肢体上的接触,但是他心脏病比较重,当时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情况。正常情况下,劝阻吸烟是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北青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原来的1.5万补偿不在本案审理范围,需你们自行处理,那现在捐赠的事跟对方家属沟通了吗?杨帆:一审判决之前,当时在法庭我说的是出于人道主义,捐赠5000到1万块钱。答应过了就要说到做到,二审判决后,我也想给他们捐赠1万元,这个就让我的代理律师出面帮忙沟通。北青报:对方家属现在已经搬离事发小区,您知道吗?杨帆:我听物业说过,他们原来在这租房,现在搬走了。这件事是个意外,老人去世我心里也很惋惜,家属失去了一位亲人,心里肯定很难过,我对家属也很同情。北青报:“劝烟案”发生后,有一些控烟公益活动邀请您参加,是因为这个案子吗?杨帆:上次是有控烟协会给我发消息,让我去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控烟学术研讨会,我就去了。他们应该也是通过这个案子知道我的,这是一个公益活动。我们都知道公共场合吸烟是不文明行为,想尽量提醒大家。也倡导大家少抽烟,对身体不好,尤其是在公共场所。郑州这边多年前就出台了一个控烟条例,但具体实施还得靠大家自觉。北青报:在庭审现场看到老人家属了吗?一审之后您私下跟对方家属见过吗?杨帆:在庭审现场没看到老人的家属,只有代理律师出席了。去年5月,事情发生后,我们在派出所见过。一审之前,对方的代理律师打电话找过我,主要是协商赔偿的事,对方提出说要几十万的赔偿。之后,除了在法庭上讨论此事,我们没再见过。北青报:一审跟二审之间这段时间,这个案子对您生活有影响吗?杨帆:心理上肯定有压力,但我身边的同事、亲朋好友也都比较理解。二审判决之前,我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没有骂他、打他,是他情绪太激动了,自身疾病发作,我也控制不了。妻子了解我,也相信我,二审结果一出来就告诉她了。北青报:劝烟的这一举动让您陷入这场官司,一审后您曾表示“要不要劝烟得看情况”,现在二审判决出来,以后看到这种情况您还会劝吗?杨帆:在公共场所不能吸烟这个其实大家都知道,以后该提醒还是会提醒的。1516755060000责编:王志胜北京青年报151675506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8/0124/20180124085254799.jpg
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监控视频还原事发场景(视频截图)二审判决书2017年5月,河南郑州的杨帆因在小区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双方发生争论,争执后数分钟老人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老人家属随后将杨帆告上法庭。去年9月此案一审在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判定杨帆没有过错,但根据损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23日,此案二审宣判。23日,“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公开宣判。二审撤销原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劝阻吸烟者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在一审判决中要求被告人向死亡老人家属补偿的1.5万元。劝阻者无过错无需担责赔偿2017年5月,河南郑州的杨帆因在小区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双方发生争论,争执后数分钟老人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事发不久,死者家属便将杨帆告上了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医疗费共计40余万。此案一审判定杨帆没有过错,但根据损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需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元。死者家属不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去年11月,此案二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开庭,但未当庭宣判。23日上午9点,此案二审再次开庭,法院应被告要求,从事发时接受老人家属报警的文化路派出所调取了6份笔录,双方再次围绕杨帆的劝阻是否与老人发病去世有因果关系展开庭辩。二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的“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补偿原告15000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予以依法纠正。本案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书中写明,杨帆的劝阻未超出必要限度,属正当劝阻行为,且在劝阻过程中保持理性、平和,双方未发生肢体冲突和拉扯行为;杨帆的劝阻本身不会造成老人的死亡结果,老人自身患有心脏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虽然两者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但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解释改判原因一审适用法律错误23日上午,郑州中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对此案的判决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说明。微博中称,此案二审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而本案中杨帆劝阻吸烟行为与老人死亡结果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杨帆对老人在电梯内吸烟予以劝阻合法正当,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审判决判令其分担损失,让正当行使劝阻吸烟权利的公民承担补偿责任,将会挫伤公民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进社会文明,不利于引导公众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予以纠正。劝阻者愿捐赠一万元老人家属称不会接受23日上午,参加了二审庭审的杨帆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同时他表示,虽然一审对老人家属的1.5万补偿被撤销,但他还会履行此前的承诺,出于人道主义,向老人家属捐赠1万元。杨帆代理律师单艳伟表示,在二审判决后,已经将1万元交给法院,希望由法院代为转交给原告方,但并不知道对方是否收到。单艳伟律师表示,二审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但也有意料之外,“上诉的是原告,我们没有上诉,我开始时认为维持原判可能性比较大。”他说,随着公众对本案的关注,作为证据的监控视频已被公开,这些证据都能支持法院的最终判决,“这可能也是法院最终取消了一审1.5万元赔偿的依据。”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死者的女婿徐先生。徐先生表示,当天上午的二审开庭,家里人都没有出席,只有代理律师出席。“目前我们一家对二审的判决结果已有心理准备,但最近实在不想说这件事了,至于以后是否再上诉,还需要家里人再商量。”他说,“岳父平时为人热心,和小区的邻居、保安关系都挺好的,他在电梯里抽烟确实不对,但是劝阻一个69岁的老人,还是需要讲究方式啊。”徐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岳父去世后,家里人由于不愿触景伤情,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小区。此事受到关注后,舆论也给家里人带来了挺大的压力。徐先生称,对于杨帆的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他们并不会接受。控烟专家点赞改判引导社会公平正义此案二审判决一出,就获得了许多控烟专家的“点赞”,认为此案改判具有引导社会公平正义、价值判断、社会道德品质风向标式的意义。23日下午,中国控烟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中国控烟协会专家“一致称赞郑州中院对‘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决”。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杨帆劝阻、制止老人在电梯中吸烟,是在行使作为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终审时法院有错必纠,做到合法合理的修正,这让人们今后面对违法吸烟行为时重新拾起劝阻的勇气。”著名心血管病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表示,吸烟者戒烟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是减少和预防心血管疾、肺癌等疾病最重要的手段。吸烟者有吸烟的自由,但不能侵犯他人的健康权益。杨帆劝阻吸烟既是为吸烟者自身健康着想,也是维护公众不受二手烟危害的社会担当。本组文/本报记者戴幼卿付垚供图/郑州中院官微对话杨帆:公共场所有人吸烟我还会提醒从去年5月事发到11月二审初次开庭,此案受到了广泛关注,杨帆的生活也悄悄发生着一些变化。去年11月下旬,他还接受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邀请,参加了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第十八届全国控烟学术研讨会。二审过后杨帆表示,法律还是公平公正的,以后看到有人在公共场合吸烟,该提醒还是要提醒。北青报:对于二审的判决,您怎么看?杨帆:法院的判决是公平公正的,我对这个判决结果也比较满意。我当时劝阻老人吸烟,也没有言语攻击或肢体上的接触,但是他心脏病比较重,当时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情况。正常情况下,劝阻吸烟是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北青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原来的1.5万补偿不在本案审理范围,需你们自行处理,那现在捐赠的事跟对方家属沟通了吗?杨帆:一审判决之前,当时在法庭我说的是出于人道主义,捐赠5000到1万块钱。答应过了就要说到做到,二审判决后,我也想给他们捐赠1万元,这个就让我的代理律师出面帮忙沟通。北青报:对方家属现在已经搬离事发小区,您知道吗?杨帆:我听物业说过,他们原来在这租房,现在搬走了。这件事是个意外,老人去世我心里也很惋惜,家属失去了一位亲人,心里肯定很难过,我对家属也很同情。北青报:“劝烟案”发生后,有一些控烟公益活动邀请您参加,是因为这个案子吗?杨帆:上次是有控烟协会给我发消息,让我去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控烟学术研讨会,我就去了。他们应该也是通过这个案子知道我的,这是一个公益活动。我们都知道公共场合吸烟是不文明行为,想尽量提醒大家。也倡导大家少抽烟,对身体不好,尤其是在公共场所。郑州这边多年前就出台了一个控烟条例,但具体实施还得靠大家自觉。北青报:在庭审现场看到老人家属了吗?一审之后您私下跟对方家属见过吗?杨帆:在庭审现场没看到老人的家属,只有代理律师出席了。去年5月,事情发生后,我们在派出所见过。一审之前,对方的代理律师打电话找过我,主要是协商赔偿的事,对方提出说要几十万的赔偿。之后,除了在法庭上讨论此事,我们没再见过。北青报:一审跟二审之间这段时间,这个案子对您生活有影响吗?杨帆:心理上肯定有压力,但我身边的同事、亲朋好友也都比较理解。二审判决之前,我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没有骂他、打他,是他情绪太激动了,自身疾病发作,我也控制不了。妻子了解我,也相信我,二审结果一出来就告诉她了。北青报:劝烟的这一举动让您陷入这场官司,一审后您曾表示“要不要劝烟得看情况”,现在二审判决出来,以后看到这种情况您还会劝吗?杨帆:在公共场所不能吸烟这个其实大家都知道,以后该提醒还是会提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