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861kA3S0C health.huanqiu.comarticle因垄断地塞米松原料价格 津药药业等四家药企被罚3.62亿元/e3pmt7dq2/e3pn49kc7【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因垄断地塞米松原料价格,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药业”)、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制药”)、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四家药企合计被罚3.62亿元。上述被罚企业有三家为上市医药企业,值得一提的是,津药药业并非首次因垄断被罚,已是四度上榜。垄断地塞米松此次涉及的药物为地塞米松。该药物曾是重症新冠临床治疗的药物。作为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该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抗休克等作用。临床上常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治疗过敏性疾病和免疫系统异常引发的炎症。 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过沟通联络、组织聚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与上述4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4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并按照口头协议共同提高价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4家企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8000元/公斤上涨到1.3万元/公斤,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造成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和相关制剂价格上涨,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自然人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5亿元;对4家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4名人员分别处以罚款60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药品关系国计民生。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坚持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个人的法律责任,有力打击达成垄断协议推涨价格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效维护医药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力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津药药业四度“上榜”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津药药业第四次因垄断行为被处罚。自2021年以来,津药药业包括下属公司已有三次被处罚。2023年4月,据津药药业披露,津药药业控股孙公司医药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市市监局决定,责令医药科技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约298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氟尿嘧啶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据了解,氟尿嘧啶注射液也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在此次孙公司被反垄断处罚之前,津药药业的子公司金耀药业因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处以罚款计2772.13万元。此外,2021年津药药业因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被处罚4402.26万元。津药药业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系列、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倍他米松系列等70余个原料药品种,以及注射剂、软膏剂、乳膏剂、硬胶囊剂等10余个剂型药品,其甾体激素原料药国内销售覆盖近百个城市,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联环药业被罚金额占净利七成联环药业提交听证申请,试图减轻处罚。但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明确表示,听证意见不足以推翻执法人员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和证据真实性,对该公司的听证意见不予采纳。官网资料显示,联环药业成立于1999年12月,由成立于1958年的扬州制药厂发起创建。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主要产品涵盖泌尿系统类、抗组胺类、心血管类、甾体激素类和抗生素类五大系列,2003年3月成功登陆沪市主板。近年来,联环药业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该公司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74亿元、21.6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1.35亿元、8416万元,降幅分别为4.5%、37.66%。2025年一季度,该公司营收6.28亿元,同比增长18.78%,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近30%。此次罚款占联环药业七成净利。联环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罚没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83%和72.53%。上述罚没款金额将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6103.82万元。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缴款手续,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1750144197384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姚倩环球网1750150057303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bd28d7c4ab5fcd41c5015be42aaaa204u0.jpeg{"email":"yaoqian@huanqiu.com","name":"姚倩"}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因垄断地塞米松原料价格,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药业”)、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琚制药”)、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西安国康瑞金制药有限公司四家药企合计被罚3.62亿元。上述被罚企业有三家为上市医药企业,值得一提的是,津药药业并非首次因垄断被罚,已是四度上榜。垄断地塞米松此次涉及的药物为地塞米松。该药物曾是重症新冠临床治疗的药物。作为一种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该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抗休克等作用。临床上常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治疗过敏性疾病和免疫系统异常引发的炎症。 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过沟通联络、组织聚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与上述4家企业相关人员商讨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达成停止价格竞争、共同涨价的口头协议,4家企业随后同步停止对外供货,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并按照口头协议共同提高价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4家企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8000元/公斤上涨到1.3万元/公斤,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造成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和相关制剂价格上涨,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自然人郭某某处以顶格罚款500万元;对4家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合计3.55亿元;对4家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4名人员分别处以罚款60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药品关系国计民生。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药品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坚持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个人的法律责任,有力打击达成垄断协议推涨价格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有效维护医药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力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津药药业四度“上榜”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津药药业第四次因垄断行为被处罚。自2021年以来,津药药业包括下属公司已有三次被处罚。2023年4月,据津药药业披露,津药药业控股孙公司医药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医药科技在销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时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分割销售市场协议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市市监局决定,责令医药科技停止违法行为,并处医药科技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3%的罚款,约298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氟尿嘧啶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据了解,氟尿嘧啶注射液也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在此次孙公司被反垄断处罚之前,津药药业的子公司金耀药业因高价销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处以罚款计2772.13万元。此外,2021年津药药业因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被处罚4402.26万元。津药药业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系列、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倍他米松系列等70余个原料药品种,以及注射剂、软膏剂、乳膏剂、硬胶囊剂等10余个剂型药品,其甾体激素原料药国内销售覆盖近百个城市,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联环药业被罚金额占净利七成联环药业提交听证申请,试图减轻处罚。但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明确表示,听证意见不足以推翻执法人员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和证据真实性,对该公司的听证意见不予采纳。官网资料显示,联环药业成立于1999年12月,由成立于1958年的扬州制药厂发起创建。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主要产品涵盖泌尿系统类、抗组胺类、心血管类、甾体激素类和抗生素类五大系列,2003年3月成功登陆沪市主板。近年来,联环药业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该公司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74亿元、21.6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1.35亿元、8416万元,降幅分别为4.5%、37.66%。2025年一季度,该公司营收6.28亿元,同比增长18.78%,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近30%。此次罚款占联环药业七成净利。联环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罚没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83%和72.53%。上述罚没款金额将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6103.82万元。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缴款手续,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