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QasrbveWyo health.huanqiu.comarticle药企跨界半导体?向日葵重组预案被指存误导性陈述,遭监管处罚510万/e3pmt7dq2/e3pn49kc7【环球网综合报道】3月2日晚间,向日葵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机构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罚款合计510万元。回溯事件,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值得注意的是,主营医药业务的向日葵此次拟跨界收购半导体材料公司兮璞材料,一度引发资本市场热捧,《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 然而,这场看似前景广阔的跨界重组,很快因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问题陷入争议。经监管机构核查确认,《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2025年1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下发《关注函》。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认为,向日葵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吴少钦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参与案涉交易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岚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于此,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向日葵方面则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审慎判断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1772506318154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李青云环球网177250631815411[]{"email":"liqingyun@huanqiu.com","name":"李青云"}
【环球网综合报道】3月2日晚间,向日葵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机构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罚款合计510万元。回溯事件,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值得注意的是,主营医药业务的向日葵此次拟跨界收购半导体材料公司兮璞材料,一度引发资本市场热捧,《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 然而,这场看似前景广阔的跨界重组,很快因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问题陷入争议。经监管机构核查确认,《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2025年1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下发《关注函》。2026年1月14日,向日葵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认为,向日葵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吴少钦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参与案涉交易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岚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于此,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向日葵方面则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审慎判断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